区委编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聚焦学法、立法、执法,精准施策、重点突破,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法定化水平。
一是学法为先,促进法治意识提升。加强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和培训,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江苏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机构编制法规制度汇编成册,供全员学习。开设机构编制“微讲堂”,组织全办人员开展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知识学习研讨,同时将《条例》纳入编委会会议、区委党校中青班等主体班次学习内容。举办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知识测试,筑牢“编制就是法制”理念,促进全办干部提升机构编制法治意识,营造学法普法浓厚氛围。
二是立法为基,加大制度供给力度。严格执行《条例》和《实施办法》规定,落实机构编制决策事项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法定程序,对提交室务会审议机构编制事项开展调查研究,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研究论证时充分听取意见,召开室务会集体研究,促进机构编制管理规范性和科学性。在制定出台《中共南通市通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南通市通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相继出台《通州区区级部门职能下放准入制度(试行)》《关于进一步明确机构编制事项申请相关事宜的通知》,让机构编制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三是执法为要,提升依法治编能力。立足机构编制工作定位,组建城市建设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加快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机构编制服务保障作用,为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体制机制保障。自觉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机构编制工作始终,持续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建设,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渔政监管执法机构编制配备情况专项督查,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真正体现“用法”实效,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治编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