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机构编制决策部署事项及时贯彻落实,提高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通州区委编办近期对选取的第一批5个机构编制批复事项落实情况开展了机构编制评估。
一是精准制定评估文件,确保评估有章可循。制定《通州区机构编制评估实施办法》,明确评估对象、评估范围、评估程序、结果运用等。依据评估实施办法制定了机构编制评估表,涵盖了机构编制事项的落实情况、机构编制的配置及运行情况、职责履行情况及成效、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等4大模块,确保评估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分类选择评估对象,确保评估针对实用。从2019年度职能调整多、涉及范围广的批复事项中进行筛选,确定了第一批是重点对新组建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开展评估。选取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区投资服务中心、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等5个机构编制批复事项先行开展机构编制评估。
三是科学设定评估程序,确保评估有序进行。坚持目标导向,按照制定方案、筛选事项、印发通知,自查自评、实地检查,效果评价、形成工作报告、情况反馈的程序开展评估工作。评估过程中,注重将单位自评与现场谈话情况、查阅资料相结合,多角度全方位了解部门单位职责运行情况,综合评价执行效果。
四是灵活运用评估结果,确保评估发挥实效。通过机构编制评估,查找机构编制批复事项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突出问题,研究进一步完善的意见和建议,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对发现的机构编制问题及时反馈给部门单位,督促其按时进行整改,不断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的刚性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