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区大学生村官多元发展、有序流动,根据上级关于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我区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通州区在岗年度考核合格,现仍在村(社区)任职且符合条件的2008年至2015年省、市、区组织人社部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二、招聘岗位
区属国有企业综合管理岗位6个。具体岗位由区国有资本管理中心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至区属国有企业。
三、报名安排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8日(周三,上午9:00-12:00)。
3.报名地点:南通市通州区行政中心主楼6020会议室。
4.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2020年南通市通州区区管国有企业面向在岗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②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由通州区国有资本管理中心会同中共南通市通州区委组织部、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岗位情况在通州党建网进行公示。
6.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身份证,于11月18日(周三)下午14:30-17:00到中共南通市通州区委组织部6030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作自动放弃。
7.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5)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办法
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由通州区国有资本管理中心会同中共南通市通州区委组织部、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所有参加笔试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通州区国有资本管理中心会同中共南通市通州区委组织部、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下同)。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通州党建网公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通州区国有资本管理中心会同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组织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通州党建网进行拟聘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通州区国有资本管理中心会同集团公司组织综合考评。试用期综合考评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办理离职,并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一个月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六、纪律监督
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通州区国有资本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政策、考务咨询:0513-86512525、80168050、86513162;
监督举报:0513-86125999(通州区纪委)。
南通市通州区国有资本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16日